南京城市职业学院(南京开放大学)2026年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(第一批)
发布:2026/3/16 8:04:26 被浏览:929次
一、招聘岗位
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nanjing.gov.cn)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(http://www.ncc.edu.cn)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(http://www.njou.edu.cn)发布,具体的招聘岗位、数量、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(南京开放大学)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信息表(第一批)》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1.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。
2.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,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,以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。
(三)有关要求
1.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国(境)外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,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。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,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,确定各期综合考评人选,适时启动考评程序。学校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,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。
(二)资格审查
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,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资格复审(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)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,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,复印件留存。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。
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三)综合考评
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、综合考评的方式,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
(四)心理测试
本项为考察项,不计入总成绩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。
(五)考察、体检
综合考评结束后,在合格人员中,学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,考察工作参照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执行,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师德师风、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,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进行考察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
(六)公示、聘用
学校根据综合考评、考察、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,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、岗位名称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学历、专业、毕业院校、现工作单位、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等。
四、工作纪律
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,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、取消考核成绩、不予聘用、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
(一)招聘政策咨询
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,学校将提供人才引进待遇,具体一人一议。
人事处025-85395157
(二)招聘监督
纪委办公室025-85395131
南京城市职业学院(南京开放大学)
2026年3月11日
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nanjing.gov.cn)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(http://www.ncc.edu.cn)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(http://www.njou.edu.cn)发布,具体的招聘岗位、数量、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(南京开放大学)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信息表(第一批)》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1.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。
2.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,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,以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。
(三)有关要求
1.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国(境)外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,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。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,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,确定各期综合考评人选,适时启动考评程序。学校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,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。
(二)资格审查
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,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资格复审(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)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,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,复印件留存。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。
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三)综合考评
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、综合考评的方式,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
(四)心理测试
本项为考察项,不计入总成绩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。
(五)考察、体检
综合考评结束后,在合格人员中,学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,考察工作参照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执行,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师德师风、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,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进行考察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
(六)公示、聘用
学校根据综合考评、考察、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,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、岗位名称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学历、专业、毕业院校、现工作单位、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等。
四、工作纪律
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,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、取消考核成绩、不予聘用、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
(一)招聘政策咨询
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,学校将提供人才引进待遇,具体一人一议。
人事处025-85395157
(二)招聘监督
纪委办公室025-85395131
南京城市职业学院(南京开放大学)
2026年3月11日
时间:2026/3/16 8:04:26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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